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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造平安校园
DATE:2018-11-14     查看次数: 8188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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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1113日,盘龙职高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了“2018年学习、贯彻《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》”会议。

 在全校大会上学校廖晓琼校长重点详细解读了《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》的有关内容。即学校的职责、教职工的职责、学生的行为规范、家长应尽的义务、事故的处理、责任的追究等条款。

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门卫、食堂、宿舍、危化品、学生请销假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、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、校园网络等管理制度;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培训和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;开展学生安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,提高学生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。教职工应当依法履行教育、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,不得有侮辱、伤害学生的行为;涉及学生隐私的,应当保密。学生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,不得有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的行为;学校发现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或者擅自离开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,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。家长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,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采取有效措施,发现学生有危及他人或者自身安全的行为,应当予以教育并及时与学校沟通;学生有特异体质、特殊疾病、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,应当及时告知学校。发生安全事故,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措施救治伤员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保护事故现场,保全相关证据,防止事故扩大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等。

会上学校廖晓琼校长总结回顾了前一阶段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,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安全管理工作。盘龙职高将通过齐抓共管,营造出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氛围,持之以恒,坚持做到教育安全工作经常化、常态化,落实到每个岗位、每个环节,确保校园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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